为什么要规定药物剂量?药物剂量和药物作用有什么关系?

> 方剂偏方 古中药养生网 2021-09-20 22:23:01

为什么要规定药物剂量?药物剂量和药物作用有什么关系?

药物剂量能够决定药物和人体组织相互接触和相互作用的强度,剂量愈大和组织接触的浓度愈高,作用强度就愈大。

不同的剂量不仅可以产生药物作用强度的变化,还能引起质,的变化:药物剂量在一定范围内能发挥治疗作用,当剂量增加过多时,便能发生从量变到质变,药物的治疗作用转变成毒性作用。因而,对于药物必须有一个使用时剂量范围的规定。如果不熟悉或者不注意药物的剂量问题,就可能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痛苦或损失,这种情况特别在小儿用药上较为假如给一个患喘息性支气管炎的1岁小儿静脉注射氨茶碱一支(10毫升,含0.25克),就可能造成中毒死亡,因为1岁小儿体重约8公斤,小儿应用氨茶碱的剂量是2~4毫克/每公斤体重,如果以4毫克/公斤计算,1岁小儿应给药32毫克,实际上给此小儿注射了250毫克氨茶碱,比常用量高8倍之多。

药物必须达到一定的剂量才出现作用,这个最低限度的剂量叫最小有效量。最小有效量以下的剂量一般不表现临床疗效,在最小有效量以上,在一定限度以下,剂量增加,作用也随之增强,但是不能无限制地增加剂量,因为剂量过大可发生中毒。在最小有效量以上而又不引起任何中毒症状的剂量,叫做常用量,也就是平时使用和要求熟记的药物剂量。

常用量的最大限度叫极量,超过极量时就不安全了。许多剧毒药都明确规定了极量,如盐酸氮丙嗪的口服极量为0.15克/天,即每次口服不得超过每片含25毫克盐酸氯丙嗪的6片:鲁米那的口服极量为0.25克/次,即每人口服不得超过每片含0.03克的鲁米那8片。能引起中毒作用的剂量叫中毒量,能引起严重中毒而致死的剂量叫致死量。所以用药剂量不同,人体表现不同的反应,这也是一种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。

规定药物的剂量是非常重要的,应该熟悉每个常用药的剂量,仅仅用1片、1支代表药物的剂量是非常不精确的,一种药物往往有不同剂量的制剂,1支、1片究竟指的哪一种剂量的制剂呢?另外也必须指出,虽然书本上所规定的常用量对大多数人是适用的,但是有极少数人对药物的敏成性可能与多数人之间有很大的差别,在临床用药中还必须根据病人的不同反应,适当地调节剂量,以取得更好的疗效。

猜你喜欢看

相关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