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体的细胞或组织死亡后,由附近新生的健康细胞来补充,叫再生。在正常状态下,人体的细胞不断发生衰老和死亡,死亡后由新的细胞来补充,这叫生理性再生。例如,皮肤的脱屑,指甲的变长,月经期后子宫内膜的重建,均属生理性再生。由于致病因子的作用,引起细胞和组织的死亡和破坏,然后由附近健康组织新生来代替已经死亡的或被破坏的组织,这种再生叫病理性再生。例如,皮肤,粘膜发生溃疡时,附近健康细胞新生,将溃疡覆盖,皮肤、粘膜长平,恢复原来的结构和机能,这种再生叫完全的再生。假若溃疡较大,单靠同类上皮细胞的新生不能将溃疡覆盖,必须由结缔组织新生来补充,这种再生不能完全恢复原来的结构,新生的结缔组织常变为瘢痕组织,此种不能完全恢复原来结构的再生,称为不完全地再生。
人体各种组织的再生能力并不一样,这是由各组织的特性所决定的。凡是平时容易遭受损伤的组织或是在生理条件下经常更新的组织,如皮肤、粘膜,它们的再生能力就强,反之,再生能力就弱。具体地说,皮肤、粘膜、纤维组织、小血管、骨组织等再生能力强,肌肉、软骨、神经纤维再生能力弱;脑和脊髓的神经细胞的再生能力更差。
组织的再生能力虽然由它本身的特性所决定,但也受一些因素的影响。例如,年龄因素,小儿的组织再生能力强s老年人的组织再生能力就弱,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老年人骨折的愈复比小儿缓慢。又如,全身条件和局部条件对组织的再生能力均有影响,精神状态好,营养状况好,局部血液循环供应好,其再生能力强,反之,就弱,因此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无菌性外科切口会比成染的伤口容易愈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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